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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发清洁供暖有限责任公司40%国有股权转让(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32023NM1000055-2)

发布时间:2024-01-2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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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呼和浩特市城发清洁供暖有限责任公司40%国有股权转让(二次挂牌)
标的编号 N0109GQ230095-2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1-22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2-02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最多延牌至2024年12月6日。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呼和浩特市城发清洁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海城8区3号写字楼1415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晗
成立时间 2017/12/19 注册资本+币种 50000000.00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50100MA0NPEHF3G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 清洁供暖系统及设备的设计、销售、安装;电热膜采暖系统的设计、销售、安装,空气热源泵采暖系统的设计、销售、安装;电力供应、热力供应;节能技术的推广与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研发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9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 内蒙古高达科技有限公司 60
2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40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467.275387 164.260799 145.934424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270.966131 1718.408855 1552.557276
审计机构名称 内蒙古经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10/31 623.72956 -248.974808 -250378617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392.812698 2091.60591 1301.206788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09/30 2088.432913 -48.231966 -49.635775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871.28428 1369.33465 1501.94963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611.086110
评估基准日 2023-09-30
评估机构 内蒙古中信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2897.049924 1369.33465 1527.715274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50100793632488M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0000%
内部决策形式 其它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根据评估报告及公司章程,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股东内蒙古高达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实际出资 720  万元;股东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40%,实际出资 480  万元。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章程约定于2030年12月31日前履行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实缴义务。

3、本项目相关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公司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以上相关资料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4、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优先购买权行权方式如下:

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

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8、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 6110861.1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指定的银行账户

3、中心在收到《产权交易合同》原件,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7本次转让后,转让方将退出标的企业,故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有关的“城发”字号、国有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李女士1804719197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1-22 09:00:00至2024-02-02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20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②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③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⑤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
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按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修先生
咨询电话 18586095920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技术支持 赵女士18586098121
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