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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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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租公告

                      土左-呼开收储租字〔2023〕01号

经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批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租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情况详见“附件:挂牌出租工业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宗地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租并单独申请(申请人申请竞买工业用地、科研用地的应当符合竞租地块的产业准入条件)。

三、本次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拖欠土地出让价款企业及其股东申请,也不接受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计入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监督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平台D级及以下企业)。

四、本次交易采取挂牌方式出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交易价。

五、本次出租的宗地,可以建设永久建筑物。租期届满后,在工业用地最高出让年期内,在满足合同约定续租条件下,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租金按照续租时点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如承租人不再续租,租期届满后3个月内由承租人自行清理地上永久建筑物等,恢复土地原状,如租期届满后3个月承租人未履行清理义务,由出租方无偿处置地上永久建筑物等恢复土地原状。

六、本次出让宗地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土地出租宗地简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申请人可于 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22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ggzy.huhhot.gov.cn/)查阅挂牌相关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土地竞租”,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获取挂牌出租有关文件等。

七、申请人应当在2023年3月22日(出租公告期截止日) 16时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CA锁及企业诚信入库工作。首次登录交易系统的申请人需进入互认平台进行认证,查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操作流程,根据申请人类型,办理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租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等工作。

八、有意竞租者可自行前往公告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九、本次出租竞价时间自2023年3月12日9时起至3月22日16时止。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租人竞租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16时。

如果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延时竞价,通过延时竞价系统报价,确定竞得人。

十、特别提示

(一)申请竞租资格的截止时间和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11日16时。

(二)申请人须使用CA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及时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的《竞租资格确认书》作为申请人参与竞租的有效凭证。

(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收代退竞租保证金的唯一账户。

十一、本次出租公告、挂牌文件、宗地简介等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原发布渠道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502(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联系电话: 0471—4669396

联系人:魏女士   张女士

附  件:《挂挂牌出租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日

 

 

 

挂牌出租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供地面积

土地用途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租年限(年)

竞租保证金(万元)

起始交易价(万元)

竞价递增最小幅度(万元)

地价款缴清时限

备注

平方米

1

土左-呼开收储挂202218号

沙尔沁工业区如意大街以北、胜利中路以东

30225.74

45.339

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M1)

0.8≤容积率≤2.2

30%≤建筑密度≤50%

≤20%

6

39

194.956

9.8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具体出租条件详见宗地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