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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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1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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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清自然资土告〔2024〕9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清水河县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中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情况详见“附件: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宗地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并单独申请。
三、本次交易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土地出让宗地简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1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简称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ggzy.huhhot.gov.cn/)查阅挂牌出让相关信息,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有关文件等。
五、申请人应当在2024年11月21日 (申请截止时间)16时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CA锁及企业诚信入库工作,也可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ggzy.huhhot.gov.cn/)在线办理CA锁。首次登录交易系统的申请人需进入互认平台进行认证,查看《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操作流程,根据申请人类型,办理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等工作。”
六、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七、本次挂牌竞价时间自2024年11月22日9时起至2024年12月2日15时30分止。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人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15时30分。
如果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延时竞价,通过延时竞价系统进行报价,确定竞得人。
八、特别提示
(一)申请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1月21日16时。
(二)申请人须使用CA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作为申请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收代退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户。
九、本次公开出让公告、挂牌文件、宗地简介等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原发布渠道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6(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联系电话: 0471—4669396/4669362
联系人: 张 斌 侯文浩
附 件:《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2024年11月1日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供地面积(平方米) | 供地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产值(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交易价(万元) | 竞价递增最小幅度(万元) | 地价款缴清时限 | 备注 | ||||
清土储挂2024008 | 清水河县国有南壕赖林场 | 88063 | 132.0945 | 工业用地 | ≥0.8 | ≥40% | ≤20% | ≥120 | ≥120 | ≥12 | 50 | 1100.7875 | 1100.7875 | 50 |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价款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 具体报名要求详见挂牌文件及宗地简介 |
特别提示:宗地编号清土储挂2024008地块为“标准地”,具体标准依据《清水河县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