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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车辆加油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 11: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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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4-457795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车辆加油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本级

预算金额(元):1,590,0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4-08-30 10:03:03

采购人联系方式:任永强 6699551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呼政采计划[2024]03690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电话:0471-4669352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编号 项目需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车辆燃油采购 1

五、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一、加油站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加油机型号,型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较高的加注燃油效率、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具体型号应符合招标人要求,并经过相关认证机构认证。 2、油罐容量 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油罐容量,以满足加油站日常运营需求。油罐容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应考虑到加油站未来发展需求。 3、加油机数量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的加油机数量配置加油机,以确保满足我单位加油需求。 4、站房面积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的站房面积配置站房设施,包括加油岛、储油罐、配电室、办公室、休息区等。站房面积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应考虑到客户使用便利性和舒适性。 5、设施设备配置 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加油机、油泵、油枪、油气回收装置、防火设施、监控设施、照明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等。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应具备较高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二、其他要求和服务 1、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燃油质量,确保燃油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人要求。同时,投标人还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售后服务。 2、投标人需要为我单位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保证我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正常加油工作,投标人还需要为我单位加油日期间提供加油人员(2—3人)专门为我单位进行加油服务。 3、投标人须在我单位固定加油日加油期间安排独立的加油设备。 4、供应商具有成品油销售资质,经营范围包括汽油、柴油。 5、呼和浩特市区内有自营加油站点。 6、本次招标在服务期内暂定加92#、95#汽油及柴油。服务期内油价以当日油价及优惠浮力和优惠政策为准,支付以实际情况为准与甲方协商。中标后要实地勘验,请勿虚假投标,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服务期:一年。 三、报价要求 投保报价均按照159万报价,各投标人上传优惠率说明,优惠率最高者中标。

六、报价明细

名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车辆燃油采购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 1,590,000.00

七、供应商报价

成交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

成交金额:159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元整。

排名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元) 报价时间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 1,590,000.00 2024-08-30 10:39:39
2 呼和浩特市众生成品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590,000.00 2024-08-30 13:08:45
3 呼和浩特市龙牌天然气有限公司 1,590,000.00 2024-09-02 11:53:59
4 呼和浩特市凌峰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1,590,000.00 2024-09-04 15:32:55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