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博物院采购台式计算机等网上询价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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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7 16: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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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博物院采用网上询价方式对呼和浩特博物院采购台式计算机等网上询价项目 进行采购,请已完成注册并有能力响应下述需求的供货商在指定时间内响应需求。
一、项目概述
网上询价编号:HHHTSZC-JJDD-2024-18500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博物院采购台式计算机等网上询价项目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博物院
所属区域:呼和浩特市本级
预算金额(元):706,000.00
网上询价开始时间:2024-05-28 16:50:00
网上询价截止时间:2024-05-31 16:50:00
采购人联系方式:高婷 13314887890
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呼政采备字[2024]01836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网上询价)
二、项目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2.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如项目成交,则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4.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询价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联系电话:0471-4669210
(三)其它
1.所投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如已停产,请供货商在备注一栏内写明替代产品型号及详细配置。
2.如果设备型号配置有歧义,请供货商务必在报价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落实或报价时明确所报设备型号,否则视为废标。
3.供货商在报价时,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谋取中标。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序号 | 采购品目 | 数量 | 限价(元)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商品服务 | 名称 | 商品服务单价 | 数量 | 商品服务总价 |
---|---|---|---|---|---|---|---|---|---|---|
1 | 台式计算机 | 123 | 615,000.00 | 台 |
自定义 : 处理器:CPU采用飞腾≥D2000处理器,核数≥8核,主频≥2.3GHz 内存:配置内存≥16GB DDR4,最高32GB,≥2个内存插槽 显卡:配置独立显卡,显存≥2GB 硬盘:配置1块512GB M.2 NVME SSD硬盘+ 机械硬盘≥1T 机箱前置:≥1个DVD RW光驱,≥4*USB3.0,≥1*USB 3.0 Type C 机箱后置:≥2个USB3.0接口、≥2个USB2.0接口,≥1个HDMI接口,≥1个VGA接口,≥1个 LAN 1000M网口 电源:配置≥260W 电源 可靠性:主机MTBF 平均无故障时间≥300000小时 显示器:配置≥23.8英寸LED显示器,与主机同品牌,分辨率≥1920x1080 USB屏蔽:支持BIOS 下全部口一键开关、全部口一键只读、USB口分组开关、USB口分组只读、USB口逐个开关、USB口逐个只读 操作系统:支持UOS操作系统,支持银河麒麟操作系统,适配OA办公 键鼠:配置1套键盘及鼠标 售后服务:3年;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2 | 便携式计算机 | 13 | 91,000.00 | 台 |
自定义 : 处理器:CPU采用华为鲲鹏≥麒麟9006C处理器,核数≥8,≥3.1GHz 显示屏尺寸:≥14英寸,分辨率≥1920*1080, 内存:配置≥16GB 显卡:集成显卡 硬盘:配置≥512GB 摄像头:≥100万像素,支持720P,隐藏式摄像头 音频配置:麦克风≥4,扬声器≥2 接口:USB-C 接口≥1(支持传输数据和充电)、HDMI 接口≥1、USB-A 接口≥2、Mini RJ45 接口≥1 电池:容量≥56Wh(额定容量) 其他功能:支持指纹电源键开机登录一键完成 配件:笔记本电脑包,同品牌USB光电鼠标 售后服务:3年;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商务需求
序号 | 商务项目 | 商务需求 |
---|---|---|
1 | 商务要求 | 1.产品选型:所投产品应符合《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2023年第1号)》,《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2024年版)》,《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2024年版)》。 2.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国内相关部门手续完备、产品具有合格证明;每件设备配件齐全、包装完整、完好未拆封,严禁出厂后改配或者后加配置,不是原装正品将退货不予验收,供应商承担对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安装和调试,并保证所有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3.供应商应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产品须在15个工作日内交货,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4.供应商所供应产品均须满足询价产品的技术参数,验收达不到技术参数要求的,无条件退换不合格产品,涉及风险由供货商全部承担。 5.供货及服务地点: (1)呼和浩特博物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44号 (2)丰州故城博物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郊 (3)公主府博物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62号 (4)将军衙署博物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31号 (5)五塔寺博物馆: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后街48号 (6)昭君博物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209国道6公里处 (7)文物库房: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南巷 (8)文物考古研究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66号 6.售后服务:(1)供应商提供三年保修,三年上门服务。包括询价产品的安装调试,外部打印扫描设备适配等相关服务。其中台式计算机需提供数据保护服务,并提供设备第二日修复服务;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应提供可行的升级方案,并提供周转设备或更换设备;如未修复,应赠送与超期天数相等的月度保修,且该服务必须官网或官网热线可查。 (2)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工程师线上(电话或其他线上通路)应答服务,节假日照常提供服务。 7.供应商如不能按时、按需、按质供货,导致废标,影响采购单位使用,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将此行为投诉给财政局与政府采购中心,视为恶意竞标及虚假应标,按照相关规定拉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博物院
2024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