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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比亚迪秦DMI 55KM 轿车网上询价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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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用网上询价方式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比亚迪秦DMI 55KM 轿车网上询价项目 进行采购,请已完成注册并有能力响应下述需求的供货商在指定时间内响应需求。

一、项目概述

网上询价编号:HHHTSZC-JJDD-2024-18177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比亚迪秦DMI 55KM 轿车网上询价项目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所属区域:呼和浩特市本级

预算金额(元):560,000.00

网上询价开始时间:2024-04-27 10:14:00

网上询价截止时间:2024-05-06 10:14:00

采购人联系方式: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0471-6218200

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新财购备字[2024]00336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网上询价)

二、项目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2.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如项目成交,则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4.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询价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联系电话:0471-4669210

(三)其它

1.所投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如已停产,请供货商在备注一栏内写明替代产品型号及详细配置。

2.如果设备型号配置有歧义,请供货商务必在报价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落实或报价时明确所报设备型号,否则视为废标。

3.供货商在报价时,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谋取中标。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序号 采购品目 数量 限价(元) 单位 主要技术参数 商品服务 名称 商品服务单价 数量 商品服务总价
1 比亚迪秦DMI 55KM 轿车 7 560,000.00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自定义 : 一、基本参数: ★1.轮廓尺寸:长≥4765mm;宽≥1837mm;高≥1495mm; 2.车身结构:4门5座三厢车; 3.能源类型:汽油; 4.轴距≥2718mm; 二、发动机参数要求: 1.额定功率(kW)≤81; 2.最大扭矩(Nm)≥135; 3.排量≥1.5L; 4.排放标准:国六B; 5.燃油类型:汽油; 三、电动机参数要求: 1.额定功率(kW)≥132; 2.最大扭矩(Nm)≥316; 3.电池类型:磷酸铁锂; 4.电池能量:8.32; 四、底盘结构要求: 1.前悬架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架; 2.后悬架类型:扭力梁式非独立悬架; 3.转向系统:电动助力转向; 4.前后制动系统:前通风盘式/前通风盘式; 5.驱动形式:前置前驱; 6.轮胎尺寸:≤16 五、内外饰配置: 1.真皮座椅:是; 2.安全气囊:5个; 3.胎压监测功能:有; 4.低速行驶报警:有; 5.驾驶辅助:倒车影像及倒车雷达; 6.智联系统:车联网; 7.要求生产日期近三个月内; 8.质保要求:按国家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为标准; 其他要求 1.一次性报价,报价需包含所有安装调试、质保服务、运输的费用,采购方不在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参数要求:采购车辆以附件形式上传参数为准,供应车辆比必须为本款车最新车型且为新车,不能是库存车,新车公里数不超50公里; 3.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间:中标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所有货物须到达甲方地点。 成交供应商如因缺货断货等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无法按时、按需、按质供货交付的,采购人报相关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 4.供货运输:车辆应由供应商运输到采购人单位; 5.质量保障:动力电池包、驱动电机控制器、驱动电机质保6年60万公里(以先到期为主),质保期内应为车辆自身原因出现故障等问题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五、商务需求

序号 商务项目 商务需求
1 货物交付及保修要求 1.一次性报价,报价需包含所有安装调试、质保服务、运输的费用,采购方不在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参数要求:采购车辆以附件形式上传参数为准,供应车辆比必须为本款车最新车型且为新车,不能是库存车,新车公里数不超50公里; 3.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间:中标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所有货物须到达甲方地点。 成交供应商如因缺货断货等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无法按时、按需、按质供货交付的,采购人报相关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 4.供货运输:车辆应由供应商运输到采购人单位; 5.质量保障:动力电池包、驱动电机控制器、驱动电机质保6年60万公里(以先到期为主),质保期内应为车辆自身原因出现故障等问题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