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09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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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7 16: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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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5月至2024年0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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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 需满足物业服务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物业管理服务,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物业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需满足的要求:(一)卫生保洁:楼内包括公共区域、电梯间、设备间、值班室、机房、地下车库(车位)、会议室等;楼外包括责任区域停车场、道路硬化、草坪和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等工作。 (二)建筑物的维修、维护工作:包括外楼体、内墙、地面、门厅、走廊、门窗和内部装修装饰;责任区的道路、停车场硬化等(维修材料和需要进行外包的工程维修维护项目由甲方负责)。 (三)运行设备的管理工作:水电暖、中央空调、照明、亮化、监控设备、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材料和需要进行外包的工程维修维护项目由甲方负责)。 (四)安全管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门卫值守、来客登记、楼内巡查、安保监控、消防安全管理、道路、楼前停车场管理等。 (五)绿化养护工作:包括日常养护、花卉摆放、美化布置等。 (六)特种设备的管理:协助甲方做好电梯和消防设施以及安保设备、中央空调等的维修保养与年检代维工作。 (七)节能和垃圾分类管理: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市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办法,做好委托物业水、电等能源资源消耗管理和垃圾分类管理。 (八)相关图纸资料的管理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物业服务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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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0000 | 2024年09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