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交易信息>工程建设>变更/澄清

清水河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25 11:05:46

浏览 0

【字体:

清水河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E1501000001001972001

 

致各投标人:

清水河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于2024年11月22日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公告内容3.1.1施工标段联合体投标要求变更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变更内容如下:

   

  3.1.1施工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清水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国盛诚安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内蒙古国盛诚安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签于 2024/11/23 13: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