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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理公司不规范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4-01 09: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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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交易行为,严明纪律,现将近期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行为通报如下: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4年生产工程施工、安装与调试框架项目代理服务中,因其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场开标;开标辅助人员佩戴他人工牌冒名顶替;到场开标人员未进行从业人员信息登记;代理机构人员系统操作不熟练,未在项目开标前进行设备调试。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及其认定标准相关规定,决定对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扣10分,在监管局网站披露1个月。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项目代理服务中,因其工作人员在开标阶段未佩戴工作标识牌。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及其认定标准相关规定,决定对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扣5分,在监管局网站披露1个月。

请各交易主体引以为戒,遵守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养和执业能力,自觉抵制不规范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2024年4月1日